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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06-1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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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灵武市十七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24日在灵武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俊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工作思路,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使命,立足检察职能,全力保驾护航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不断调整、拓展服务大局的思路举措,突出打击危害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惩治预防力度,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人,送市纪委处理涉嫌违纪4人;专项核查闽宁扶贫协作资金75万元,针对在核查中发现的资金使用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发出预防检察建议。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人;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监督恢复原有地貌2起,植复绿面积1819平方米;积极参与市委、政府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行为的“零点行动”,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有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针对经济领域犯罪严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情况,加大打击力度,即时提前介入,批准逮捕组织领导传销、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人、起诉11人。办理了灵武市首例利用pos机实施非法经营案件,涉案金额700万元。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3人,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切实维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有序经营。中石化长城能源(宁夏)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开展检企共建,签订廉政责任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联防机制。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需求,细化落实《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进办案方式方法,建立“绿色通道”,从快办理破坏生产经营、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33人。针对少数行政执法机关涉企不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行政,维护企业权益。

二、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2人,起诉351人。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依法严惩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4人,起诉148人。突出打击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起诉9人,涉案金额37万元。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信访风险评估、释法说理等制度,推行网上举报、远程视频接访等信息化便民措施,依法处理群众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72次,办理申诉案件13件,均做到息诉罢访建立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会同坐班律师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2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4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8元,彰显司法关怀和人权保障。规范窗口建设,制定《群众接待行为规范》,推动了接待人性化、服务规范化、案件受理流程化,连续两届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成为检察机关连通、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参与校园专项治理,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会同市教体局,选调优秀检察官和教师组成巡讲团,深入校园开展“法伴我行·健康成长”普法教育。印发《家长监护职责手册》和《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手册》2万册,与学校、家长联动,三方共同搭建预防平台,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今年来,巡讲团已进入14所中小学开展巡讲,覆盖学生7500余人。

多措并举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企业、乡镇、社区等地,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1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制作播放检察同期声》8期。加大预防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全市禁毒专项治理活动,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研讨类案,对涉毒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确保打击及时有力,全年共起诉15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起诉危险驾驶犯罪137人,并邀请驾校学员旁听危险驾驶案件庭审,加强警示教育

三、始终把惩治腐败作为政治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净化政治生态

大力推进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8件,2028(含积存线索)。初查后立案侦查12人,同比上升33%,其中,查办20万元以上大案3件,科级以上要案2牢牢把握时间节点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案进度,高质高效推进立、结、诉、判各诉讼环节顺畅衔接,目前,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7人(含积存案件)。深化追逃追赃工作,成功抓获我市唯一一名潜逃21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追缴全部涉案赃款,使多年“陈案”得以侦破,职务犯罪查办工作获得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奖励。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结合办案情况,撰写预防调查报告4份,获得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和灵武市主要领导肯定批示。进行案例剖析11次,预防咨询6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17次,依法处置有行贿犯罪记录企业1家。利用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各类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警示讲座54 场次,受教育6600余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与邮政部门联合设立邮路志愿者工作站,编辑制作1万份《“廉进万家”邮路宣传手册》,组织邮路志愿者深入各乡镇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智慧灵检”信息平台,进一步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范围,通过生动形象的廉政视频短片将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成果转化为群众“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的廉政理念,使预防宣传更接地气、更贴民心。

四、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11人,监督撤案2426人;纠正漏捕、漏诉22人;针对执法不规范情况发出检察建议18份,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坚持以抗诉为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已直接改判和发回重审3件。开展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在册的309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查看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3

深化民事行政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3件,同比上升113.6%专项监督15家行政执法机关350余册执法卷宗,发检察建议77份,督促收回国有资金2417万元。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与公安、法院针对线索的发现和移送、信息平台搭建和共享等问题,会签了联动文件,形成打击合力。抽查民事审判、执行卷宗1200余册,发出检察建议90份,现场监督执行专项行动8次。今年,1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16年度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是全区唯一获奖案件。

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健全案件双向咨询、信息交互、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配套性制度,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580件,实地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00册,参与案件讨论分析会36次,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件,已立8件。“两法衔接”工作经验成果作为先进典型在银川市“两法衔”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五、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根本动力,强化责任意识,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将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的要求传达清楚,将转隶人员的疑惑解释清楚,确保了转隶工作平稳有序。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市纪委深入细致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以及侦查设备、车辆移交等工作,共转隶政法专项编制干警16人。加速抓结案、消积案、清线索,侦查结案5起,清理线索2件,扎实有序的推进检察环节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坚持高标准的要求,通过严格考试和审查,按比例遴选出25名员额制检察官。制定《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等配套制度,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基本办案组织形式。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规定,将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改革以来,入额检察官人均办案33件,院领导人均办案23.6件,同比上升22.2%,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缩短11天,实现了办案数量和效率大幅提升

积极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41人、不起诉3人。高度重视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确立了26项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打造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灵武检察”手机APP、案件信息微信平台为一体的便民“数字检察超市”,接待律师阅卷及申请会见72人次,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66次,提供电子卷宗刻录光盘68张,主动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20条。今年9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称号,是银川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认真贯彻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通过调取行政执法卷宗、实地勘察等方式重点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案件线索13。对其中6国有财产催缴不到位线索予以立案,依法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催缴收回44万余元,有效促使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履行职责。针对群众反映的本辖区部分水体污染情况,及时抽样鉴定核实,打消群众疑虑,并建议环保部门继续对水质不定期监测,切实保障水环境安全。

六、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从严从实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思想建设摆在第一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通过检察长带头讲党课、开展“微党课”竞赛等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巩固基层党组织阵地。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两个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实施办法》《检察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等5项制度,与全体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公正执法、廉洁办案的工作纪律。

坚持“以案代培、以赛促训”的教育培训思路,大力提升检察职业素养。鼓励干警学习深造、承办重大案件、承担重要课题研究;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培训18150余人次;先后开展案件讲评、刑事申诉实务、公诉人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11次。今年来,2人被银川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9人被授予个人嘉奖,8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得奖项,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份公开法律文书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开法律文书”,4篇调研文章分获银川市学会征文二等奖、三等奖,在银川市级以上媒体刊载宣传稿件187篇。

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持续化、常态化,牵头召开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征求刑事案件办理意见和建议,提升案件质量。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案件网上巡查,通过“掌上检务”平台发出案件办理督促提醒35,实现案件流程监控无死角。实行“月结月评”制度,全年评查案件505件,及时纠正办案不规范隐患。建立《赃证款物监管台帐》,对涉案物品做到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对本院业务部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通报并整改不规范司法行为8

七、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目标导向,自觉接受监督,建设阳光检察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对检察机关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等专项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开展情况,报备决定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案件64件,民事行政检察建议167件。加强沟通联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监督评议、调研指导专项工作5次。全面梳理两会代表和委员意见建议12条,逐条研究落实。以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为契机,采取人人见面的方式走访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共计265人,听取意见建议,并邀请代表委员“扫码”关注灵武检察新媒体平台,为代表委员向检察工作建言献策提供便利渠道。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1319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39,重要案件信息28件。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便捷优势,自开通以来共发布检察动态等各类信息8981条,粉丝数合计达9201人。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3件次,评查各类案件20件,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投资100余万元,着力打造开放、动态、便民的“智慧灵检”阳光检务平台,在学校、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LCD音视频终端6台,为群众提供集法治宣传、检务公开、廉政教育等内容为一体的一站式便民法律服务,累计播放6000小时,通过实时、实事的“零距离”接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2017年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的进步,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后盾,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没有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检察工作就不可能全面发展;没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监督帮助,检察工作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跟进不够及时深入,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些差距,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方面需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三是支撑检察工作发展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检察管理、检务保障和检察人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亟待加强;四是司法体制改革尽管总体平稳,但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不断努力,切实加以改进。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科学发展为要领,以理性务实为导向,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五个深化”,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深化服务大局,提升群众满意度。牢记职责使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扰乱公共秩序等犯罪;积极参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平安灵武建设。

二、深化检察监督职能履行,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不断强化主动、依法、规范监督意识,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审判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保障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深化检察改革,圆满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圆满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探索建立监察权和检察权运行无缝衔接的工作制度,确保改革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契合实际的检察人员考核细则,切实激发干事动力。进一步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稳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建立与市委、政府、法院沟通衔接配套制度,推动完善公益诉讼相关制度保障

四、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坚持政治建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依规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素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两个责任”,实现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双提升。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开展分类分岗培训,突出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力求提高检察监督能力。

五、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密切检民关系,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更加积极地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决议、审议意见的落实全方位强化检务公开,在现有“智慧灵检”的基础上,增加电子终端数量,逐步实现灵武市全覆盖

各位代表,党的事业和民心所向就是检察工作方向。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牢记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重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凝心聚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新灵武而不懈奋斗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名词解释

 

1、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2、司法救助: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因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由国家通过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帮助其解决暂时的生活、医疗困难。

3、《检察同期声》:在灵武市电视台开辟的一档结合司法办案,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以案说法类栏目。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检察机关可运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5“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员工走千家、进万户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6、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是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依法对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涉嫌犯罪案件不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以及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制度。是检察机关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联系与配合,保障依法行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7、社区矫正:指将符合社会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8、虚假诉讼: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导致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

9、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10、司法体制改革: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司法制度,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基本框架内,实现自我创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基础性、制度性措施。

11、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12“掌上检务”平台:依托企业微信框架,自主打造的一款办公沟通软件,主要包括检务管理和理论学习,大大提高机关内部沟通效率。

13、两微一端: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新闻客户端,是集检察宣传、检务公开、网络问政、检民互动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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